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的行为,应当根据其情节数额判断应当处以刑罚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一般情况下会被处以五到十日的拘留以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被损毁的财物数额较大,则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况,将会被处以十到十五日的拘留以及一千元以下罚款。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可以调解吗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可以调解。首先,依据《刑法》第275条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可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或毁坏三次以上或涉案人数为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则应予以立案追诉。该罪为两层量刑: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量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犯罪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其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若是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由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可不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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