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过错,男方在婚姻中有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的,女方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女方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吗
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有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但女方提出离婚并不在上述限制内。因此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所以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没有权利提出离婚的。除非女方自己也同意离婚,那么是可以去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全文4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