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建筑工程造假怎么举报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发现建筑工程质量存在造假行为的,都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市、县的工程质量投诉管理机构举报。具体方法:
1、采取信函的方式:
通过信函的形式检举揭发,也可以匿名举报,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客观的检举问题,不能夸大或者歪曲事实,更不能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检举信在文字上要文字通顺,详略得当,层次清楚,言之有物,字迹要清楚、清洁。
2、采取电话的方式:
这种方式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出现的情况。可以向建设部投诉拨打质量投诉电话。
3、采取来访的方式:
如果可以最好把有质量问题的样品带去,这种方式比较直观,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
第三条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对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市、县级投诉处理机构受理的工程质量投诉,原则上应直接派人或与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不得层层转批。
二、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2、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3、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1)规划许可证;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4、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由监督机构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5、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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