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客观方面表现为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什么是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构成四要件是:
1、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2、客观方面表现为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要求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教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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