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建向当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对于违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集体土地违建怎么处理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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