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阿拉善盟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阿拉善左旗)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政务服务大厅四楼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窗口。
二、阿拉善盟民政局结婚条件(内地居民结婚)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的内地居民且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户口为当地常住户口;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的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7、双方自愿结婚。
三、阿拉善盟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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