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或淡蓝色背景)一张;
注: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
2.提交济南市居民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4.已持有《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5.由他人代办的,还须交验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6.有赴台旅游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入台许可。参团者需出具组团社公函、赴台旅游领队证;
7.财力证明:第一种是房产证证明,第二种是有2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第三种是年薪在55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2万元)的证明
济南台湾通行证办理时间
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后,符合签发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前往台湾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大陆居民因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突发事件或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第十条,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当持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根据其采取的旅游形式,办理团队旅游签注或者个人旅游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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