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新闻让无数爱猫人士为之愤怒,那就是高校学生宿舍虐猫视频,这个视频中小猫的惨叫依然换不回学生的道德和人性。看了这则新闻之后不少人都在问高校学生宿舍虐猫是否构成犯罪?很显然在我国这种行为现在依然不能称之为犯罪。
近日,一段高校学生宿舍虐猫视频走红网络,视频中一只橘色小猫被绳子绑着后半身,从宿舍上铺垂下,绳子被人不断上下摇晃,小猫身体不断碰撞座椅,发出惨叫。网友在谴责这几名高校学生缺乏人道主义和社会道德的同时,纷纷表达了对频发的虐待动物事件的担忧。联系到不久前的万人围观捕杀动物、威海男子开车虐狗等恶性虐待动物事件,我们有必要深入反思一下,为什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颁布将近28年的今天,依旧有很多小动物用惨叫声来呼唤生命所需的安全感呢?
首先,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的今天,依旧有些人没有跟上脚步,道德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人文观念缺失。比如此次虐猫事件中出现的几位高校学生,他们的道德水平与他们的课业水平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或许他们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成为群体中的佼佼者,但是他们的道德水平并不出色,甚至有些让人寒心。
其次,法律的不健全和监管的缺位。198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通过20多年的实践,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在的社会情况,暴露出立法目的不明确、保护范围过窄等缺陷,容易造成立法上的规范空缺和重叠,使政府相关部门的权力和责任规范不够科学、完善,产生管理漏洞或者重复管理和建设。同时,我国保护动物在种类上较狭窄,缺乏对普通动物保护的一般性规定。所以,当虐待普通动物事件发生时惩罚过轻,起不到惩戒的作用。
所以,为了让我们的小动物找到生存所需的安全感,我们一方面要提高国民素质,加强法治观念和相关人文观念宣传,一方面也要不断修补法律漏洞,加强法律的惩戒性,把虐杀小动物的失德行为关在制度的牢笼之中,只有小动物真正享受到人类朋友的待遇,小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才不是一句空话。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动物保护、爱护动物,阻止对动物施虐之类的观念,不是一次、两次反思就能形成的。我们要有耐心,有决心,下大力气,捋起袖子加快脚步,不断地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在不久的将来形成人人视动物为朋友,对动物充满爱护和怜悯之情的良好社会风气,进而将爱护和保护动物贯彻于具体行动之中,推进动物福利社会和意识的真正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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