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您获得更大的签证成功机会,建议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资料作为补充:
1、使用过的原件或欧洲、美加、澳纽、日韩等发达国家签证之复印件。
2、无法提供上述签证复印件,可提供以该国标志性建筑为背景的彩色照片。
3、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的复印件。
4、本人或配偶名下的股票交易记录(注明市值和资金余额)原件(必须有股票交易所盖章)。
5、本人或配偶名下的小汽车复印件。
6、投资分红记录如股权证、入股合约等的复印件。
7、名片(日常工作中使用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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