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哪里可以申报成都市生育医疗费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街道-166号,详细地址:天府宝座A座。
二、申报成都市生育医疗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章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申报成都市生育医疗费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政务服务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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