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没有选举权。法律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因此服刑期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没有选举权。
一、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以下权利:
1、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剥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剥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终身没有以下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属于附加刑包括哪些
附加刑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罚金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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