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2015年6月起,本省外市籍六年免检汽车不需要开具委托书,可在佛山各区直接办理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
办理资料:
1、车主身份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期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本年度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等资料(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为外市居民,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根据有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或受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外市机动车如符合6年免检政策的,在佛山市五区内均可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地址:
二、外省籍车辆经委托可办理年审业务。
出具了异地年审委托书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并将车开到三水区先达检测有限公司或三水区信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车主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及《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办理年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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