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言语恐吓威胁报警管用,如果对方有威胁言语但没有实际作出违法犯罪事实的,被威胁人可先行向公安机关备案。言语恐吓威胁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行。
一、被言语恐吓威胁报警管用吗
被言语恐吓威胁报警管用。受到威胁,恐吓的,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对违法嫌疑人进行处理。如果报警后公安机关不立案,也不处理,其行为是违法的,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要求办案单位说明理由。
二、言语恐吓威胁他人构成什么罪行
言语恐吓威胁他人构成的罪行需要根据情况而定:
1.行为人使用言语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具体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恐吓威胁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恐吓威胁罪的构成条件是:
1.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个人日常生活的安宁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吓的自由。
2.本罪的行为客体是单个的自然人。
3.本罪的行为是恐吓,即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
4.恐吓行为必须以直接或确定的间接方式,不包括不确定的间接方式。
5.行为人的恐吓行为,一旦完成,能使被害人心生畏惧,即可构成本罪,而无需行为人所恐吓的事项成为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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