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对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进行信用卡套现,如果数额巨大可认定为非法经营。
司法解释于16日正式实施后,确实“吓倒”了一批在郑州从事信用卡套现业务的小公司,而继续从事套现业务的“胆大”者,也纷纷提高了套现费用,出现了信用卡“套现费”水涨船高的局面。
现状
急着用钱,大批套现小公司“关门”谢客
近几天,用信用卡套现的事,让市民小赵有些烦心。
“以前我一直在西郊商业大厦附近套现,现在那个人不干了。”小赵说,通过从事套现业务的小公司“帮忙”,45天前他用信用卡套了1万元现金。现在还款时间快到了,但他却找不到愿意套现的小公司了。
小赵说,这两天,他打了近10个套现小公司的电话,但大家都表示不干了。这让他有点慌,目前正在向朋友们筹钱,想把信用卡套现的“窟窿”堵上。
为装修房子,从2007年年底开始,小赵学着同事的做法,利用手中的信用卡进行套现。
在同事指点下,2007年12月中旬的一天,小赵找到从事套现业务的小公司,谈好价格后,在商业大厦附近一家写字楼内的POS机上刷了1万元现金,并交了80块钱的费用。根据银行要求的还款日期,45天后,他又使用爱人的那两张卡找小公司刷了1万元现金,并到银行将45天前刷的1万元钱还上。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这两年,小赵一直使用4张信用卡套现,并一直使用着1万块钱。在成了那家小公司的“老顾客”、又介绍了几位“新顾客”后,小赵与那家小公司也成了熟人,每次刷卡的费用从80元降到了60元。
小赵说,自己熟悉的那家小公司老板告诉他,不干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一个司法解释,怕被定成非法经营罪。
暗访
信用卡“套现费”涨价,从80元涨至200元
经过多方辗转,记者与一家信用卡套现小公司攀谈得知,目前之所以出现大批套现小公司“关门”,主因就是本月15日两高院发布的司法解释。
本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对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进行信用卡套现,如果数额巨大可认定为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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