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签空白合同有效。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应在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一旦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生效,履行约定义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由于双方只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口头协议,如果不在书面合同中注明,一些非正式公司可能会篡改合同的内容,导致最终合同损害员工的利益,如减少原工资,将对员工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签空白合同如何留证据
一般来说,空白合同是不能签的.所谓合同,就是双方或多方就某些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所签订的书面文件.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必须是双方或多方共同意愿,所有条款必须合法.书面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再增删一字一句.要增删修改条款,必须共同协商补签协议.所以空白合同是不能签字的,合同条款都没有,双方各执一份空白合同,双方各自按照自己的意愿写上条款,还怎么是合同所谓合同,是双方既合且同嘛.至于如何弄到证据,空白合同就是证据。
由空白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常有以下一些:
1、掌控合同,随心所欲
一些不实企业找借口将所有合同都掌握在手中,然后在合同的空白处随心所欲地填写对自己有利的内容。
2、偷天换日,牟取私利
个别业务员为了牟取个人私利,在签约过程中玩偷梁换柱的把戏。一旦对方签完空白合同,自己又私自更改合同的当事人,把业务拉到自己经营的企业或相熟的企业。这种企业一般没有履约能力,先期公章只是一种工具被人利用,使签约单位误以为是与加盖公章的企业订立的合同从而受到欺诈。
3、内外串通
还有一些不法单位,和职工串通在一起,拿着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和业务介绍信四处撒网后签订大量供销合同,在骗取大量的预付款后却不能供货或只能供少量的货。当**权人到企业考察后,欺诈行为败露,企业就会以职工已被开除、解聘或该职工已自动离职为借口,拒绝承担法律责任。
4、胡乱签约,不计后果
部分业务员往往不分东南西北乱签一气,所签合同并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履约能力,给合同的另一方造成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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