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或者是离婚都会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拿着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办理离婚证是否要本人到场
办理离婚证必须两人亲自到场。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的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的流程:
1、婚姻登记员应当检查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说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和离婚协议内容;
4、双方自愿离婚并与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声明》,并在发誓人面前签字;
5、夫妻双方亲自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员是监誓人。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存档一份;
6、婚姻登记员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的声明和离婚协议。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颁发离婚证。
二、离婚去民政局当天是否可以办理
一般离婚去民政局当天就可以办理,先看户口本上写的是未婚还是已婚或者空白,未婚必须改成已婚,带上离婚协议,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就可以当场办离婚了。
协议离婚流程具体如下:
1、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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