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冯-轲声明最吸引大众目光的要数那份《意外身故遗嘱》,遗嘱明确规定:如果冯-轲遭遇意外,身故后名下所有遗产,均归属张*颖。
现在很多夫妻签署共同财产协议时,也会考虑到继承的法律风险:考虑到工作压力大的猝死风险和交通事故等风险。
比如有些夫妻的财产协议会约定如果意外去世,从父母继承所得的财产归还父母所有。
根据冯-轲披露的情况,他已经做了一份遗嘱,但冯-轲没有进一步披露遗嘱是否做了公证。根据《民法典》,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字,并注明年、月、日;而代书遗嘱应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由于冯-轲没有进一步披露遗嘱的形式和细节,所以无法进一步评判。
至于冯-轲把遗嘱保管在家中保险箱内,从法律专业角度看,并不十分科学。遗嘱的保管很有学问,最好多准备几份,其中有一份保管在中立的第三方处,避免遗嘱发现后被利害相关人藏匿或销毁。
另外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新遗嘱是可以覆盖旧遗嘱的,也就是说,冯-轲仍然有权在以后通过新的遗嘱来取代现在已经做的遗嘱。
民法典规定有遗嘱可以不按遗嘱继承吗
有遗嘱是必须按遗嘱继承的。但遗嘱无效或被撤销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但遗嘱满足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等法定无效情形的,不按该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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