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四种犯罪行为,包括明知他人没有犯罪行为而捏造犯罪事实、对明知有犯罪事实的人收受贿赂并伪造证据等行为、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出于徇私情等动机故意使其受罪轻的追诉、或者对轻微刑事犯罪分子出于报复等卑劣动机使其受到罪重追诉的行为。最后,针对立案后不采取强制措施或措施不力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的情况,文章也进行了说明。
1.如果明知某人没有犯罪行为或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出于打击报复、公报私仇等动机,却捏造出所谓犯罪事实,并以此为基础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那么这个人就是在犯罪。
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收受他人贿赂,亲自或指使他人伪造证据、隐瞒事实、以违反法律的手段。
3.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出于徇私情等动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其受罪轻的追诉的;或者对轻微刑事犯罪分子,出于报复等卑劣动机而使其受到罪重追诉的。
4.在立案后,不顾其他办案人员的质疑、反对,强行对应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分子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措施不力,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的。
非法追诉罪加重处罚情节
非法追诉罪是指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而进行追诉,致使案件无法继续侦查、起诉、审判,或者使已经追究的刑事责任全部撤销的行为。对于非法追诉罪加重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追诉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会导致案件无法继续进行正常的侦查、起诉、审判程序,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的损失。同时,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因此,对于非法追诉罪加重处罚情节,我国刑法采取了严格的规定,以保护社会公正和司法权威。
结语:非法追诉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会对案件正常的侦查、起诉、审判程序造成严重影响,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我国刑法采取了严格的规定,以保护社会公正和司法权威。我们应该坚决反对非法追诉罪,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刑法》第399条第1款,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