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可能在外国提起离婚,
,离婚由夫妻一方提出,另一方的居住地是该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对方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城镇户口被注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解除城镇户口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被撤销后,当事人的户籍尚未确定的,其经常住所地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常住户口的,由户口迁移未满一年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年多以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无惯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异地离婚。如何在不同地方起诉离婚原因
不同地方的离婚程序:
1。起草投诉;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书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对方发送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出传票;7.开庭审理: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双方必须出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必须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根据原告的主张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法院就是否准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如何解决抚养子女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所需材料:
1。两份起诉书副本。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单位、居委会证明、村委会证明);p>5。婚后情绪和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供下落时间和情况的证明。子女情况证明,即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活条件等,继子女或婚生或非婚生领养子女的描述和相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证明材料。财产已转让的,应当提供转让地的有关证据。双方的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筹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9。住房条件的支持材料。如果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养子女,则应向医院提供支持材料。涉及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庭文件。对于家庭暴力和另一方的过错,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医院案例、居委会或110警方记录、邻居证词、录音录像、短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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