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是先合并,再注销。法律明确规定是公司吸收合并是先合并后再注销。
一、吸收合并注销是先先解散还是先合并
吸收合并是先合并再注销。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由合并成立的新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原公司的债权债务。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二、吸收合并的表现形式
吸收合并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2.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3.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经过合并,收购受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代价取得另外一家或几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丧失了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吸收合并怎么操作
1、双方股东会作出同意吸收合并的决议;2、签订吸收合并协议;3、在报纸上进行吸收合并的公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履行了债权人通知;(公司法规定,公告45日后方可办理工商变更程序);4、审计合并基准日的财务报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资产清单等;5、资产评估(若是同一控制,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6、依据吸收合并的相关资料,被吸收合并方工商注销,吸收合并存续方工商变更实收资本(若有股权支付对价);7、被合并方房产土地等有权属证明的资产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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