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暴力问询证人可以起诉。如果有这种行为,当事人可以收集好证据并举报到督察部门,由督察部门根据法律来对该民警进行处理。可以到公安局内部的纪委部门或者局长处投诉,还可以到纪委投诉。根据相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一、什么叫见证人
见证人是指与案件无关,而仅在勘验、检查、搜查、扣押和侦察实验等诉讼活动中,被司法人员邀请在现场观察并为此作证的人。见证人不等于证人,一般理论认为见证人参加刑事诉讼只是受司法机关的邀请而证明侦察人员侦察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虽然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司法权派生的,不具有诉讼参与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性质。证人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说明看到的、听到的或感知到得案件情况。
二、哪些人不得作为见证人?
不得担任见证人的人包括: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等。
全文5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