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均可以在深圳办理,但是需要一个条件:就是一方或双方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并有相关的居住证明才可以,如果具备了上述条件后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则双方协议一方为原告,一方为被告,起诉到法院后由人民法院做调解离婚,和在民政部门的办理是一样的。
在深圳离婚怎么起诉女方
在深圳离婚起诉女方的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等作出判决。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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