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丢失后如何登报声明流程?
时间:2023-07-06 21:10:44 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章丢失登报声明流程如下:

1、公章丢失需先到派出所报案,然后拿着报案回执单去报社刊登遗失声明广告;

2、刊登报纸要求当地省市级报纸;

3、登报提供手续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案回执单;

4、登报格式为某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特此声明。

补办公章的材料如下:

1、单位公章遗失补刻,报警回执,报纸;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4、需由企业出具刻章证明;

5、授权委托书,委托员工承办印章事宜的需要携带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公司公章丢失怎么办呢

公司公章丢失的处理:

1.法人带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报案证明;

2.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

3.法人带着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丢失公章说明材料等,到制定部门重新刻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第四条印章的管理和缴销: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经登记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启用;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应当有专人保管。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到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原印章,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以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重新刻制的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所区别。如五角星两侧加横线;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将全部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封存;

(六)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应当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其全部印章;

(七)登记管理机关对收缴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交回的印章,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销毁;

(八)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到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擅自刻制印章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收缴其非法刻制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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