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与学校存在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应保留债务单等证据。在诉讼时效方面,要经常督促学校追偿。如果恢复无效,我们应该及时起诉。学校是事业单位,经费短缺只是暂时的。一般不会恶意违约。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公立学校债务是政府债务吗
高校债务虽然表现为学校的直接负债,但其实质是公共债务的一种形式。公共债务是以政府债务为核心,所有与政府相关联的单位、机构和团体乃至企业所举借的债务与欠款都属于公共债务。作为公共事业单位重要组成部分的公立学校,就组织性质而言毫无疑问属于公共部门。而在银行与公办学校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学校属于债务人,由于债务人是公共部门的性质,学校贷款形成的债务自然就属于公共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全文7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