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儿童的条件: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民事活动,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35周岁,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不受此限制,其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收养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第三,没有孩子,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以不受此限制,或者虽然有子女,但子女患有严重疾病,未来无法履行赡养义务的,也可以收养健康子女。第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领养人是残疾人。单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有可观的收入,能够很好的照顾被收养人,能够承担被收养人相应的经济费用,那么也是可以收养的。
残疾人是否可以收养小孩
残疾人是可以收养孩子。但需要符合以下的条件:
1.必须年满三十五周岁,如果被领养人是孤儿或者是残疾儿童,就可以不受此条件的约束;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并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3.需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自己没有子女。但是如果领养孤儿或是残疾儿童,就不受限制。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全文8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