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离婚的情形有:
1、重婚或配偶与别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
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部分人起诉离婚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起诉离婚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有:1、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有和好的可能;2、女方在孕期;3、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4、夫妻双方都没有法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6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