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打架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释义的函》的规定: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中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因此,因工作原因发生争执并导致伤害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属于履行职责遭受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因为工作以外的原因发生厮打,则不属于工伤。
所以,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其他个人原因而导致双方争吵,并受到伤害的,并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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