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是指股东承诺对公司的出资额,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现行法律关于工商登记的规定,只登记认缴额,全体股东认缴额之和称为“注册资本”,不登记实缴额。这就是工商登记管理的“认缴制”,并不是说不需要实际出资,因为公司运行所需资金首先来源于股东出资,公司注册登记完成后股东应当按章程规定一次或者分次向公司缴纳出资。
认缴金额和实缴金额的区别
认缴金额和实缴金额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上不同:认缴出资额即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自己的章程规定的应当予以缴纳的注册资金。实缴出资即实收资本,是指股东实际缴纳的资金;
2、手续办程序不同:工商部门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并且不需要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3、出资额构成不同:认缴出资额由两个部分组成,分为实缴出资额和应缴出资。认缴出资额需要公司章程里明确记录,而实缴出资额不会公司章程中载明,但每年工商登记会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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