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有四原则:一是严格依法认定、适度从严的原则。二是从实际出发,适应我国当前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事故认定范围不宜作大的调整。三是有利于保护事故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落实,消灭监管盲点,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用负刑事责任吗
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需要负刑事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如下:
1、报案,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无车经过,不能挪动事故车;
2、现场处理和调查,交警部门到现场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其他调查工作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
3、检验、鉴定;
4、认定,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5、索赔,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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