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不公平不能够上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能够上诉的是地方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而协议书属于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是不能上诉的。若是对方有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签了离婚协议书离婚一直不公平怎么办
当事人在签了离婚协议书后觉得不公平的,有权利向法院申请,让法院对该离婚协议书予以撤销。法院经过审理后,如果认定当事人在签订该份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或者协议内容显失公平的,会依法撤销该离婚协议;反之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法院则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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