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如果被告因失踪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并经法定程序被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并且法院一般会直接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被告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并且存在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起诉被告不去拿传票怎么办
1、离婚起诉,被告不去拿传票的解决办法: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留置送达是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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