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或合同约定缴纳出资时,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催告股东缴纳,并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出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如果股东无法自行解决,可以起诉解决。
如果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或合同约定缴纳出资,除了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催告股东缴纳,并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出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起诉至人民法院,此案您自己办不了,应委托律师办理。协商解决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股 东 出 资 退 出 规 定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股东出资退出规定包括以下几点:
一、股东出资的退还
当公司解散、破产或者撤销时,原出资人应按照出资比例返还出资。股东可以要求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返还出资。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分配红利以及其他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通过。
二、股东出资的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股东出资的提前清退
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分配红利以及其他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通过。经股东会同意,全体股东可以提前清退所持有的股权。
四、股东出资的亏损分担
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分配红利以及其他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通过。经股东会同意,全体股东可以提前清退所持有的股权。全体股东可以另外达成不成比例的分配协议。
综上所述,股东出资退出规定包括股东出资的退还、转让、提前清退及亏损分担等方面,旨在规范股东出资行为,保障公司治理的顺利进行。
股东出资退出规定包括股东出资的退还、转让、提前清退及亏损分担等方面,旨在规范股东出资行为,保障公司治理的顺利进行。如果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或合同约定缴纳出资,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催告股东缴纳,并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出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如果股东出资退出规定有争议,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