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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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可将购房款和产权证交由提存(监管)方统一管理,待产权转移登记完成即买方产证出证后,再由监管方通知买卖双方同时领证、领款。
其流程一般为:
(1)监管方与买卖双方签订《见证(监管)协议》。
(2)监管方收取资料: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当事人身份证明(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产权登记的收件收据或产权证(均需原件);买卖合同(原件);
(3)买入方房款划到监管帐户。
(4)办理产权过户或/和抵押手续;
(5)通知买卖双方领证、领款。
(6)三方办理交接、领证、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