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在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金钱的义务的,应当在延期履行期间加倍支付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在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金。
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
面对民间借贷的风险,进行防范控制的办法有在订立借款合同时前仔细调查对方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资产状况、还款能力;在订立合同时则明确约定借款合同中的重要条款,约定好违约责任;并且需要审查对方借款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通知中除应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还应通知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迟延履行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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