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价不合理怎么投诉
1、药价不合理投诉方法如下:
(1)可以拨打电话投诉;
(2)也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或药监医保等部门投诉;
(3)还是解决不了的话,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消费者求偿对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二、卖过期药品怎么处罚
1、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许可证;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改试点取消15%药价加成公立医院恐陷入巨亏
11月14日,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结束。同时,被称为医改核心的公立医院改革也已破题:广东计划在深圳、韶关、湛江三地先行试点,逐步取消目前医院15%的药品收入加成。另据记者了解,江西省也在制定类似的改革规划。
药价加成是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一直以来的惯例。现行15%的比例是发改委在2006年《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下文称《意见》)中提出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
在具体执行中,各地制定了明确的细则,部分省市要求医院售药以500元为线:单价为500元以下的药品,加成15%;单价超过500元的药品只加价75元。由此,大多数医院能够保持加价率低于15%。
很显然,在以药养医体制下,15%的医药加成最终落到了患者头上。然而医药加成在医院的利润构成中占一种什么样的比例?而在公立医院试点开始之后,这笔开支取消后,患者能否得到实惠?
医院:15%的实际效益
15%到底能给医院带来多大的收益?一位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家大型三级综合性医院年收入可达约20亿元,药品收入按总收入的45%计算,医院从药品获得的收入约为9亿元,其中药价加成收入约为1.17亿。
45%是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各省市提出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上限比例。这一比例因地域不同而有小幅的差距,如江苏省2008年的实施方案中规定为46%。但这仅是三级综合医院的上限比例,中医院和肿瘤、肺科等专科医院,这一比例都超过50%。从中可以看出,药品收入占了医院收入的大部分,而药品价格加成更是医院的利润支柱。
取消15%的药价加成如果不辅以合适的回补措施,从医院的角度来说不仅是少赚,而更可能带来的结果是巨亏。
广州南方医院院长耿仁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5%并不是医院能从药品中获得的收入。在实际的管理中,药品在医院里的储运、配置也将产生费用,直接和间接的支出可能高于药价的15%,而且核算相当困难。
药品在医院的储存和管理会产生附加价值,用药过程必须有医师、药师、护士、收款人员等密切配合才能完成,这些环节的投入并不会随着15%的取消而减少,这必然会影响医院实际收益。
更为关键的是,大部分医院甚至没法弄清楚取消这15%之后,医院的经济状况到底会变成什么样。
记者同多家知名医院的高层管理者沟通后了解到,公立医院由于其事业单位属性,因此很少以企业的标准进行成本核算,而只是计算实际的收入和支出,带有明显的收付实现制痕迹。因此很多医院的利润始终是个谜。
公立医院在历史上大部分资产都是由政府直接投入的,土地、建筑、设备等没有核算其成本及折旧,自然也就无法计算医院的实际利润。一位院长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医院明年准备造一幢新大楼,但医院的利润不够,还需要有国家投入。带有更多社会保障性质的医院,似乎不被看成一个经济实体。
或许也正因为如此,失去药价加成带来的巨大现金流也令公立医院担心。
医院、患者、政府三方博弈
取消15%的药品价格加成,更深层次的信息是政府将更多地参与到医疗服务的结构中来。
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彭明强向记者分析,医院收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药品(包括耗材等)收入、诊疗服务收入、政府补贴。一旦削减药品价格加成,只有靠提高诊疗收入或者政府补贴,才能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
提高医疗服务的价格正是目前广东的试点方案之一,但这一方式可能面临更大的道德风险。
医疗服务价格低已经成为业界诟病最多的问题之一。记者了解到,上海三甲医院一般门诊挂号,医生从中的提成仅为1元。曾有学者对426例肝癌病人的手术费用做过统计,结果显示手术费仅占8.31%,而药费占到38.28%。医疗服务的技术和风险价值得不到体现。
患者传统观念中对医院公益性的认识是阻碍这种价值体现的原因。或许正鉴于此,广东将开展的此类试点主要选择了一些规模较小的二级医院。这类医院医疗服务项目较少,更容易控制。
政府补贴可能是取消药价加成后最现实的选择。然而业内人士分析,补贴的实现方式很难把握。如果实行医改方案中提出的医药收支分开管理,医院收入和政府的补贴支出挂钩,医院开药多,政府补贴就多,那又将是药价加成的变相回归。
还有对公立医院来说更糟糕的可能:大医院上缴政府的收入被更多地投入到基层医疗中去,其收支将更加不平衡,成为被掏空的对象。尽管只是一种假设,但很多业内人士认为现行医改的大方向保障的是基本医疗服务,拆东墙补西墙不是没有可能。
因此,耿仁文表示对于取消药价加成的担心:取消药价加成固然能够减少医院因药品产生的趋利行为,但无法控制其它方面隐性的加价。可能会对患者所负担的费用结构产生变化,但最终能否带来实惠,还不能下结论。
在这样的环境下,公立医院更多选择转向内部挖潜。南方医院2006年开始引入了企业精益管理理念,减少服务流程中的浪费。耿仁文坦言:现在我们是薄利多销,靠增加服务量提升效益。但这种增加也有限度,否则医疗服务质量会受到影响。
全文2.6千字,阅读预计需要9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