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指定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这是南通市第二家拥有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据批复,海安县人民法院可以审理发生在本辖区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线图设计纠纷和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纠纷案件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海安县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纠纷一审管辖权的获得,标志着该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对鼓励自主创新、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知识产权政府门户网站江苏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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