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假离婚逃避债务,将财产都转给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诉讼。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
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一、撤销权行使的效力有哪些
撤销权行使的效力有:
1、一旦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该行为自始至终无效,债务人免除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不免除,承担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不承担,为他人设定担保的行为视为不设定,债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视为不转让,财产转让的行为视为不转让;
2、一旦取消相对人有效债务人的行为,因其行为占有财产的相对人或受益人将承担不当得利返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债权人权益有哪些
债权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代位权、撤销权以及申请支付令的权利。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符合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债务人自身怠于行使享有的到期债权,且该债权并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如果债务人放弃了到期的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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