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执照发行地的列车员。如果汽车驾驶执照丢失,汽车驾驶员应向汽车驾驶执照发行地或发行地以外的车辆管理处申请再发行。申请时填写申请书,提交以下证明书:(一)汽车驾驶员身份证明书(二)汽车驾驶执照丢失的书面声明书。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必须在一天内发行汽车驾驶执照。汽车驾驶员领取汽车驾驶执照后,原汽车驾驶执照无效,不得继续使用。汽车驾驶执照依法扣押,扣押或暂时扣押期间,汽车驾驶员不得申请再发行。
异地驾驶证补办在哪里补办
1.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即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2.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准予驾驶机动车听力辅助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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