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结婚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六个月到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公积金买房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公积金取出来会影响以后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等等。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没有结婚的未婚妈妈可以争取抚养费吗?
没有结婚的未婚妈妈同样是可以为孩子争取抚养费的,不能因为没有婚姻关系就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三、证件里户口本可以照未婚的结婚证吗?
如果户口簿上的婚姻信息失真,有些人离过婚,但户口簿上写的还是‘未婚’。对于这些人的婚姻状况,如果当事人是通过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的离婚手续,再婚时,可以通过调查档案了解;如果当事人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那么婚姻登记中心根本就查不到当事人的离婚情况,假如当事人再来结婚,一查档案,很可能被误解为‘重婚’。”
“由于婚姻登记机关的信息系统与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系统是没有联网的。所以,需要市民带着相关证件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针对户口簿上显示的婚姻信息不及时更改问题,户籍民警建议,市民如果发现户口簿婚姻状况信息和实际不一样,应及时更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不少人在离婚后,又重新谈了对象,为了提高成功率,一些人有意隐瞒了婚史。等他们来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档案将他们的婚史清楚地显现出来时,被隐瞒的一方觉得受到了欺骗,当场吵闹的、立即取消婚姻的……各种情况都有。
四、未婚先孕结婚罚款吗?
未婚先孕办理结婚登记不会罚款,但如果孩子生出来后六个月内仍没有办理准生证的,要被计生部门罚款才能上户,尽快去办理结婚登记以及准生证明,然后依法生育小孩。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因此,如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则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没有结婚先怀孕的,只要在生育小孩前办理结婚登记,并向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计生部门不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也不会罚款。所以要是在结婚的时候只是怀了小孩,但还没有生下来,就不算违反法律,也不会被罚款。如果没有登记结婚而先生小孩是违法行为,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缴交标准按其生育小孩的时间及户口性质等情况来计算。没有结婚就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属城镇居民的,对双方分别按你所在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属农业居民的,对双方分别按其户口所在镇(区)的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2倍的社会抚养费。一般基本上都能处罚上万元。具体的在所在市的计划生育局都有计算标准。未婚先孕登记罚款怎么算: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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