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要承担诉讼费,自己的诉求无法得到满足。原告输了的话在上诉期内可以提出上诉,二审终审。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诉。因证据不足而败诉的,可以提供新证据再次起诉
一、打官司证据不足了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起诉人可以再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再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原告败诉的判决,作出原告败诉的判决后,原告需要承担诉讼费用。
二、怎样写刑事申诉书
1、第一段文书名称为刑事申诉书。2、第二段写明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现居住地址等。接着写申诉人因为什么案件对法院做出的什么生效判决或者裁定不服。3、第三段写请求事项,比如请求撤销原判等。写明事实与理由,提起申诉的新证据和证据来源。4、最后写明送达法院或检察院,并签上申诉人的名字和日期。《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一审上诉二审发回重审还能上诉吗
刑事案件中,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否可以上诉,要看在发回重审之前原审是一审还是二审。若原审是一审的话,在发回重审之后,对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但要是原审属于二审,这个时候对于发回重审的判决、裁定就不能上诉,不过却可以依法申诉。如果一审原告败诉,后原告上诉时,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重审后原告仍然败诉,原告如果要进行上诉,依法应当准许,中级法院必须受理。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二)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三)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四)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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