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遗产继承的,需要4种资料和证明。分别是:1、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
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
(一)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二)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三)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四)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七)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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