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享受就近办理护照、赴台证新政的人群有以下四类:
1、南京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申领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结婚证、出生证)的证明材料。申请赴台证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宁暂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申领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外地学生)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并加盖公章;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全国各地在宁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60周岁(含)以上老人。
申领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在宁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其他外地人可以在宁提交换发、补发护照和赴台证以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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