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版物是如何立案的
时间:2023-08-02 10:24:15 31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非法出版物的立案标准是: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期刊五千本或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期刊一万五千本或图书五千册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客体要件: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亦能成为非法经营罪主体。通常是指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而未满16周岁或精神病人,是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所谓“单位”,是指各种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

4、主观要件:非法经营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携带非法出版物能否治安处罚

一般来说,携带非法出版物是不用治安处罚的。关于出版物,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仅规定了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并未规定携带非法出版物的内容,因此,携带非法出版物是不用治安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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