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对象是
时间:2023-03-07 15:02:04 17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以下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条第2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这里的单位,既可以是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不能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可以是其他非金融机构。

一、非吸吸金是不是非法集资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存款和非法集资是不一样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二、本罪的其他情况:

1.如果是单位犯罪的话,单位里面的普通工作人员一般不定罪,而是直接以单位定罪。通常来讲是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要犯罪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2.在实际案件当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主要是由以下几种情况,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是以其他的方式变相的吸收公众存款。总之,不管以任何的方式,只要是让公众以自愿的方式向该个人或者是单位提供资金的话,都可以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除此之外,还可以其他的名义进行,比如说发放贷款,或者是信托投资,外汇买卖等等。在没有法律允许的情况之下,无授权的做这些事情都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此种犯罪的主要理由是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之下却做了专业金融机构应当做的事情,所以应该受到惩罚。具体的授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凡没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组织或者是个人做以上这些行为都是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全文9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责任年龄 最新知识
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对象是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对象是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