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债务纠纷案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情形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会在裁定书中告知当事人被驳回起诉的原因,比如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或者没有写清楚民事纠纷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时候,是需要提供充分证据的,上诉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改变一审的裁定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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