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的办理有地点的限制,并不是哪里都可以办理的。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一般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即为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或者是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一般就是乡一级的人民政府。
双方补结婚证到哪里办理
1、补办流程: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
2、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第九条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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