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原告在起诉的过程中,可能随时会与对方达成某种和解,而出现撤诉的情况,关于撤诉的相关规定如下:在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的操作惯例并不相同。一般来说在法院判决书下达之前均可以联系法官撤诉。但是,申请撤销申请必须满足一些条件:(1)提出撤销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原告特别认可的委托代理人。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二)申请撤销必须自愿。(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规避法律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四)申请撤销诉讼必须在人民法院判决前提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撤销诉讼有以下法律结果:(1)原告起诉后,在民事诉讼状送达被告之前撤销诉讼,不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结果。(2)原告享有再次起诉权。即原告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3)撤销诉讼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减半征收。
债务纠纷撤诉期限是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214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依民事案件没有期限规定。
另外是离婚案件六个月内起诉不予受理。二刑事案件撤诉和按撤诉处理后再起诉,一般不予受理,但证据不足是例外情况。三行政案件撤诉后一般不予受理,例外情况是未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的,在法定期限内再行起诉,且交出诉讼费的也可以再次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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