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通常情况下开庭一次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会有第二次开庭。在离婚诉讼中,审理案件的法官会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以及相应的举证期限,开庭时就诉讼请求以及答辩意见一并进行审查。第二次开庭通常情况下是因为庭审过程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有瑕疵,第二次开庭就是针对该证据进行质证的过程。
离婚案开庭后多久判决
离婚案件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民事案件,包括离婚案,要求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理结案。如果案件没有争议或争议较少,可以在此期限内结案。案件属于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六个月结案,由该法院院长批准。通常离婚案件可以在一年内结案。如果案件在一年内无法结案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后,可以再延长时间结案。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觉得时间过长,可以自行协商协议离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再由起诉方到法院撤诉。
三、离婚判决书内容
人民法院制作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其主文部分一般都依照下列顺序排列:
一、离婚,二、子女抚养,三、财产分割,四、其他。
本文就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主文部分第二条的写法谈一点意见。
有不少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是这样写的:
双方所生仍属双方之子,由负责抚养;双方所生仍属双方之子,由负责抚养,每月付子女抚养费元;双方所生仍属双方之子,由负责抚养,小孩长大后随父或随母由其自己选择。
把上列三种表述归纳起来,有如下三项内容:
双方所生之子仍属双方之子;
双方所生之子由负责抚养;
小孩长大后随父或随母由其自己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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