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因素有哪些
时间:2023-08-06 10:35:52 4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地产开发商和国土部门人士认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也是造成“缩水”的一个主要原因,房地产开发商对此有同感。他们认为,从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正常的房产规划、开发和销售等过程,一般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有的甚至会拖上三四年。遇到经济不景气,或者开发商资金不到位、相关证件未办齐等因素,开发周期可能延迟得更久。还有的房地产项目是分多期进行开发的,等到开发第三期、第四期时,相应的土地使用年限肯定会缩水较多。此外,有的地块经过出让后,往往会在多个买家或者公司之间进行多次转让,这也无形中造成了土地使用年限的缩水。综上所述,我国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的,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拿到的土地使用权都有年限方面要求。针对很多人关系的到期问题,根据新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国家并不会强制回收。但是这是指的住宅用地,如果是商业用地,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土地使用年限缩水“雷人”住宅忽悠了200购房者

近日,在搜房、彭城论坛等多个社区,一则名为《华某丽景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6年,大家不要签合同!不要上当!》的帖子迅速蹿红。众所周知,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这个号称徐州首席高科技节能住宅的华某丽景楼盘,为什么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6年呢昨天,快报记者对这个短命楼盘进行了调查。

购房者:

事先不知房子短命

昨天,记者在互联网上查到,关于徐州华某丽景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6年的帖子,在多个论坛中讨论非常热烈。据网帖称,此事最早被购房户所发觉,是在去年年底。一位购房户王女士告诉记者,去年9月份,她看到相关的宣传单,称位于徐州矿山路的华某丽景楼盘不仅配套完善,还有高科技的节能中央空调系统,于是就花了12万元预订了一套华某丽景的房子。

王女士称,在签订合同时,她意外地发现,自己购买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6年,是从2009年到2045年。而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此前在考察以及缴纳定金时,售楼处工作人员并未提及。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为什么华某丽景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会缩水被雷倒的王女士当即拒绝签订合同。事实上,与王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购房户不在少数。据了解,此事涉及到的购房户共有200余户。

开发商:

未公开只因在协商

2009年12月份,不少发现被忽悠的购房户蜂拥至华某丽景售楼处,要求开发商对土地使用年限大幅缩水一事作出解释,否则拒绝签订合同。售楼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到底是延长该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是给业主们退房,一个月后会给大家一个明确的回复。但是时至今日,事情依然没有消息。失去耐心的购房户们开始在互联网上发帖反映他们的遭遇。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了徐州华某丽景售楼处。一位名叫赵凯的置业顾问介绍说,华某丽景一共有17幢楼,目前推出销售的是1-5幢楼。住宅基价现在是5500元每平方米,一房一价,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确实只有36年。

华某丽景销售公司的负责人则表示,此前他们之所以未将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6年的问题公开,是因为在签订合同之前,开发公司和徐州市有关部门正在对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进行协商。

调查:

土地开发被耽误了

据了解,华某丽景楼盘所在地为徐州市矿山路22号地块。土地取得方式是出让,编号为徐土国用(2009)第19834/20289号。土地面积为88224.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之日为2045年11月23日。

昨天上午,徐州华某丽景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矿山路22号地块是我们和徐工集团合作拿的地,徐工集团自己耽误了10多年。我们拿到地后,因为该地块内还有企业在生产,又耽误了几年,所以土地的剩余年限只有36年。

徐工集团的一则公告也部分印证了上述说法。据2007年2月9日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合开发徐州市矿山路22号宗地的公告显示,22号宗地面积为79,307.20平方米(折合119亩),登记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经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8208.3万元取得该宗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徐土国用[2002]字第18400号),取得时剩余年限为43.0年(2002年11月15日至2045年11月23日),单价成本为69.0万元/亩。

徐州华某丽景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称,经过和徐州市有关部门的积极协商,现在开发公司已经拿出了解决方案,并承诺将土地使用年限延长到2065年。我们希望提高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降低商铺的土地使用年限。如果客户不同意开发公司提出的方案,也可以退房。据了解,目前已经有20多名客户选择了退房。

律师:

开发商涉嫌欺诈

徐州华某丽景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解决方案并没有得到所有购房户的认可。一些购房者表示:是开发商侵害了我们的知情权,现在房子价格这么高,如果退房,几个月来房价上涨的这部分怎么说我们现在不退房,就是要求开发商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某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某通表示,按照正常的理解,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作为开发商,在销售房子时,如果没有对土地使用年限等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或者公示后中途被撕掉,没有及时进行更新,那就涉嫌侵犯购房者的知情权。如果购房户坚持购房,作为开发商,应该降低价款;如果购房户坚持退房,开发商除了退还房款以外还应该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邢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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