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政务大厅电话号码是0851-82577543。
清镇市政务大厅的职能:
1、组织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县直(市管)部门及乡镇兑现政务、优质服务承诺情况;
2、制定和组织实施窗口各项管理制度;
3、监督分中心及纳入政务大厅集中管理的所有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检查、协调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
4、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
5、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6、受县委、县政府指派委托,全程代办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国有企业改制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和其他重大项目的审批、办证手续;
7、对分中心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和考核;
8、负责对各类政务咨询、求助及投诉的处理、监控、回访、督办、考评;
9、指导乡镇便民务服务中心建设;
10、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徽县县防疫办电话号码
徽县县防疫办电话号码是:0939-7521704。
徽县县防疫最新政策如下:
1、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徽县的人员,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
2、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
3、在居家隔离的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4、对7天内有疫情但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按照低风险区防控措施进行管理;
5、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排查时间从当地调整风险等级之日起回溯7天。
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关心,在流动性管理前,对5名独居老人、28名孕妇、5名大病患者进行走访,可以家人入住照顾的,提醒家人提前入住,家人不能入住照顾的每日问安、提供服务。加强管理,一方面设置流动检测点,逐单元开展核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